2025年4月9号上午开始,石鼓区下横街10号居民楼下一废品店近期出现数目众多的路牌和指示牌,该店在忙着打砸切割,进行谋利,这些路牌的来源无法断定。据了解,路牌属于公共资产,是城市基础道路设施的一部分,不属于个人或组织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私自处置,哪怕是废弃的。根据《物权法》和《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废弃路牌不能作为私用物处理,尤其是不能私自转让或买卖。废弃路牌应由相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市政设施和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建议有关部门对此类情况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衡阳市市、区两级财权、事权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衡办发【2022】2号)精神事权已下放各城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现将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尊敬的蒋先生: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