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可以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进行认定是否属于为中小微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态,既不属于企业法人,也不属于个体工商户,故无需认定为中小微企业。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相关企业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可以通过微信该小程序进行辨别企业规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