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的问题。  
信件内容  

我的父母今年年底即将年满60周岁,以前都是灵活就业人群,也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初步知晓了国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宝箱的政策,且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2号)中的规定,最高档次已提高至6000元/人/年,现在有两个关于政策的疑问需要请教:一是我的父母以前从未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申请参保并一次性补缴过去15年的缴费。二是,根据政策描述,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当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领取完毕之后,即139个月之后,待遇是否仅剩基础养老金,或者仍按照之前核定的待遇继续发放?以上,还请予以公开回复群众关切为盼!

 
办件编号   2025052010249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回复:1、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2、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完毕后,国家会按原月领取标准(后续基础养老金提标也一并享受)支付终身。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