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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阳市德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违法种子  
信件内容  

2025年05月27日通过拼多多在衡阳市德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蒸水桥头(市蔬菜研究所内)购买购买南雁韩玉白萝卜种子,花费6.55元,订单250527-672200190350297,发现标签上品种适宜种植区域与种植季节中标注“秋季播种8月底-11月中下旬,春季播种3月中下旬”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种植季节是指适宜播种的时间段,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试验确定,应当具体到日,采用下列示例:5月1日至5月20日。

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诉求:确认商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办件编号   202506221036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6月2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答复内容  

赵先生,关于您反映的诉求回复如下:

您反映“2025年5月27日通过拼多多在衡阳市德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南雁韩玉白萝卜种子,花费6.55元,订单号250527-672200190350297,发现标签上品种适宜种植区与种植季节中标注‘秋季播种8月底-11月中下旬,春季播种3月中下旬’违反了在《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诉求:确认商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一事。2025年6月23日,我局收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6月24、25日两天下午,我局工作人员两次通过电话07342669603与您联系,并加了微信,要求您提供相关资料,但您还未提供。请您尽快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局进一步开展调查。

后续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34266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