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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维修基金发票维权  
信件内容  


本人袁丽萍于2022年2月9日在华融湘江银行缴纳商品房常宁市碧桂园碧湖苑4栋3303维修基金7060.50元,一直未收到维修基金发票,于2025年7月7日到常宁住建局申请补开发票,工作人员因查询不到存档资料不予办理,向工作人员出示银行交费收据无效。现在我应该找政府哪个部门才能开到已缴费的维修基金发票?

 
办件编号   2025070710434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答复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答复内容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管辖范围,建议咨询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