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感谢衡阳市长湖派出所为我找回被盗电动车  
信件内容  

尊敬的衡阳市公安局领导:

您好!

我是市民蒋女士,此前因电动车被盗案与长湖派出所接触,过程中因对办案流程不了解产生误会,现案件圆满解决,特来信致谢并致歉。

6月14日,我发现电动车被盗,包括车内物品价值3700余元,遂前往长湖派出所报案。民警受理后,因案件侦办需严格走程序、开展人脸比对等工作,未能及时同步进展。我几次催促,得到“人脸比对中”的回复,因不了解公安办案的严谨性与复杂性,误以为立案程序未启动,对经办民警产生了误解,心里留下了不好印象。

实则,长湖派出所民警从未放弃。办案人员周聪鑫、陈子涵默默梳理线索,反复进行人脸比对,全力推进案件侦破。近日,他们成功追回我的电动车,车内物品完好无损。领车时,民警耐心解释,因中考、高考特殊时期,警力调度紧张,加上办案流程有严格规范,导致信息同步不及时,才让我产生了误会。他们专业负责、谦逊坦诚的态度,瞬间化解了我心中的芥蒂,只剩深深的愧疚与敬佩。

这次经历,让我真切感受到长湖派出所民警“办实事、解民忧”的担当,也体会到公安工作的严谨复杂。感谢贵局培养出这样一支有战斗力、有温度的队伍,感谢长湖派出所领导带队伍有方,更感谢周聪鑫、陈子涵等办案民警的辛勤付出!为之前因误会给工作带来的干扰,再次深表歉意,也恳请贵局转达我的谢意。愿公安工作继续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守护好一方平安!

此致

敬礼!


 
办件编号   202507071043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您的认可是我们前行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