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投诉祁东县人民医院医务办拒绝为患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信件内容  

2025年6月5日,我作为周四秀的代理律师,前往祁东县人民医院,复印封存周四秀的丈夫周双生(在祁东县人民医院住院已去世)的病历资料。祁东县人民医院医务办的主任,以我提供的授权材料当中周四秀的身份证是复印件,而不是原件,以及需要当事人周四秀本人来复印封存患者周双生的病历资料为由拒绝我作为代理律师去复印封存患者周双生的病历资料。

随后我向衡阳市卫健局进行投诉,衡阳市卫健局给了我一个叫做刘股长的行政官员的联系方式,电话是13973432962,随后,我致电这位刘股长,但是依人没有给但是依然没有给我解决复印封存调取患者周双生病历材料的问题。

为此,我需要投诉祁东县人民医院医务办的所有人员,以及这位名叫刘股长的行政官员。并且要求祁东县人民医务办为我复印封存患者周双生的病历资料。


 
办件编号   2025070810438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答复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直接向祁东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