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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本人买房2年半,契税、基金,办理房产费用全部交齐,石鼓区大汉鸿雁云府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信件内容  

政府领导,您好,本人是大汉鸿雁云府4栋2单元805的业主李萍女士,在2023年售楼员刘玲玲虚假宣传下,于2023年3月购买了大汉鸿雁云府的商品房,当时刘玲玲宣传,购买此房,即买即办证,也可以就读楼下都司街二小实验小学,所以,于2023年3月21日与销售刘玲玲签订购买合同,于2023年3月23日备案成功,于2023年4月21日交了房屋契税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以上所有费用手续均在2023年3月全部交齐,现2025年6月了,两年时间已过有余,本人的房产证还未办理成功,去找过开发商售楼处员工和负责人,现售楼服务对接人是邓志蓉,找到此人告知我,她不知道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职责内也没有义务跟催,她只负责售楼,踢皮球踢到一位全姓经理处,告知我这是负责人,与其沟通,对方称等通知,会出房产证,一句话就是等等等,但是据我已实质性了解,本4栋有几家是2024年或者2025年年份买的房,契税也是后交的费用,均已拿证,为何我的房产证却迟迟未办理下来?为何区别对待?我一个单亲妈妈,赚钱来之不易,平明百姓耗尽所有余款以及背负贷款还款只为给自己和小孩一个家,小孩马上上初中,现如今心理承受大,担忧房产证问题,请政府领导出面能够帮我跟进,究竟是为什么后买的都办理的房产证,我的为什么还办不到

 
办件编号   2025071210453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7月1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答复内容  

经核实,双方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在交房后7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我局已督促衡阳市鼎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开发商称正在分期分批办理不动产证,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