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雁峰区碧桂园紫宸府小区收取1万元购房定金后找不着负责人了  
信件内容  

2024年2月21日认购碧桂园紫宸府小区6栋301室商品房,并当场微信支付给销售顾问1万元人民币定金。约定2024年3月10日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此后几个月一直不履行约定,直到2024年6月8日电话联系我,表示可以履行购房合同了,让我把年初微信支付的一万元定金由我本人转账至其公司账户。并且表示1个月左右可以签正式购房合同,但此后就是其公司销售人员离职,再也联系不上其公司负责人!要求退还1万元定金。给领导添麻烦了!

 
办件编号   2025072210487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我局工作人员正在调查情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