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认购碧桂园紫宸府小区6栋301室商品房,并当场微信支付给销售顾问1万元人民币定金。约定2024年3月10日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此后几个月一直不履行约定,直到2024年6月8日电话联系我,表示可以履行购房合同了,让我把年初微信支付的一万元定金由我本人转账至其公司账户。并且表示1个月左右可以签正式购房合同,但此后就是其公司销售人员离职,再也联系不上其公司负责人!要求退还1万元定金。给领导添麻烦了!
您好,目前我局工作人员正在调查情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