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衡阳市市、区两级财权、事权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衡办发【2022】2号)精神事权已下放各城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现将蒸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民李文英, 我局接到工单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现场 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现衡阳市蒸湘区蒸水花苑17-2栋2单元拟建电梯井位置,存在违反消防法情况。此情况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热线反映或联系消防部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