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举报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事宜  
信件内容  

本人丁卫兵,于2020.6.8日入职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工资为月薪9000元,2025.3.31日离职。其中2020年6月-2020年10月、2025年3月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给我缴纳公积金,其余月份未足额缴纳(按衡阳市最低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诉求:单位及时足额补缴,或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办件编号   2025080110534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答复内容  

同志: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2025年8月5日,我中心蒸湘管理部工作人员与您所在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宣传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告知了您的诉求。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业务员操作失误导致公积金未及时缴交到位,公司愿意协助补缴2025年3月公积金。由于公司现阶段处于尾盘项目,人事早已离职,经办此事人员不清楚您入职时是如何与人事沟通的,加之近年来因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紧张,待经营状况好转后,会重点及时考虑为员工按实际工资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主体,建议与单位积极沟通协商。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