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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举报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违纪违规问题  
信件内容  

投 诉 书 

投诉人:邓先贵,男,汉族,1981 年 08 月 17 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430425198108176530。住所址:湖南省常宁市胜桥镇

学府路 12 号。

被投诉人:湖南省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投诉请求 

依法查处湖南省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常宁市昌隆房地产开

发公司(以下简称昌隆公司)的违规抵押权登记行为,并责令其依法

撤销该抵押登记。

事实和理由 

被投诉人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其政府官网上发布拟办理昌隆

公司尚书苑项目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公告,其公告异议期限为 15 个

工作日,故其异议期限应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届满。

申请人因(2025)湘 0482 号执保 1925 号一案,申请常宁法

院对昌隆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常宁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对该案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发现被投诉人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之前,

就已经为昌隆公司办理了案涉财产的抵押登记。被投诉人该违规行为,

直接导致了申请人对案涉财产享有的第一债权人地位变为了第二债

权人地位,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为实现依法行政,杜绝官场腐败。

 投诉人:邓先贵


 
办件编号   2025080810558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答复内容  

依据职能划分,建议您向常宁市政府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