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于6月11日通过信箱向贵局提交了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错误事项纠正建议,贵局回复尽快联系司法局处理,截至8月11日时间已经过去了2个月,在官网上贵局没有对该实施意见没有进行任何修订的公告,甚至在信件答复列表中将我的信件删除,难道贵局犯的错误不敢向市民承认,不敢向大众公布吗???因此请贵局反馈该实施意见修订进度或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大众公布修订后的版本。
目前相关科室正在处理中,我局物业科也与您取得联系,后续有何疑问可直接咨询我局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