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划拨用地住宅按19年基准地价补交地价款是不道德的  
信件内容  

1、划拨用地住宅大部分是单位老职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比较差,住经济适用房享受的是单位福利。政府在没有尽职提前告知住户的情况下,现在突然要补交地价款收回这个福利,对原本老旧的经济适用房家庭损失很大,当时不交地价款也不是老百姓的个人意愿。

2、现在补交地价款按19年基准地价有失公允。19年正是房地产市场火爆之时,房价最高,做出来的基准地价是最高的。6年后的今天房价下跌很多,却要求老百姓按有史以来的最高地价补交住宅地价款是不道德的。

3、老百姓感谢政府被动享受政策福利满心欢喜,现在却要被政府狠狠宰一刀,对原本不太宽裕的老百姓犹如当头一棒。建议政府适时考虑,对经济适用房住户按当时房子建设年代的基准地价补交地价款。

 
办件编号   2025081610588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16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答复内容  

1.关于土地出让金执收标准。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划拨土地上房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衡政办发[2024]18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出让金执收标准是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号)第八条明确的最低出让金执收标准(其中商业用地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的40%、住宅用地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的35%、工业用地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的25%)设定的。各类用地市场价格(现势评估价)乘以最低百分比确定房屋所处片区的楼面地价。
2.关于宣传告知。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划拨土地上房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同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衡阳市人民政府官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显示屏、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衡悦登”APP等途径进行宣传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