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拨用地住宅大部分是单位老职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比较差,住经济适用房享受的是单位福利。政府在没有尽职提前告知住户的情况下,现在突然要补交地价款收回这个福利,对原本老旧的经济适用房家庭损失很大,当时不交地价款也不是老百姓的个人意愿。
2、现在补交地价款按19年基准地价有失公允。19年正是房地产市场火爆之时,房价最高,做出来的基准地价是最高的。6年后的今天房价下跌很多,却要求老百姓按有史以来的最高地价补交住宅地价款是不道德的。
3、老百姓感谢政府被动享受政策福利满心欢喜,现在却要被政府狠狠宰一刀,对原本不太宽裕的老百姓犹如当头一棒。建议政府适时考虑,对经济适用房住户按当时房子建设年代的基准地价补交地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