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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跨省烈属权益衔接问题的诉求报道函  
信件内容  

致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跨省烈属权益衔接问题的诉求报道

 

一、核心问题与事实背景

 

本人许大忠,母亲陈秋英系湖南省耒阳市大市镇烈士陈功碧的遗属,1982年嫁至浙江省绍兴市,户口随之迁移。目前,母亲的烈属权益在跨省迁移后陷入“两不管”困境,具体表现为:

 

1. 档案管理缺位:母亲作为陈功碧烈士的直系亲属,其相关信息未纳入烈士档案,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称“陈功碧烈士子孙档案不存在”,导致在浙江维权时缺乏原始依据;1982年户籍迁出档案缺失,加剧身份认定难度。

2. 跨省协同空白:母亲在浙江申请烈属待遇时,浙江要求湖南出具更详细的档案材料,但湖南相关部门未提供有效支持,形成“浙江要证明、湖南无档案”的死循环。

3. 政策衔接断裂:湖南省内的烈属优待政策(如光荣牌、优抚待遇)未随母亲户口迁移同步衔接,导致其在迁入地无法享受同等权益,违背“烈士遗属权益不受地域限制”的原则。

 

二、诉求与期待

 

恳请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挥源头管理职责,助力解决跨省烈属权益衔接难题:

 

1. 补充完善档案:核查陈功碧烈士的档案资料,补录其直系亲属(包括母亲陈秋英)的信息,出具正式的烈属关系证明,为浙江落实待遇提供依据。

2. 主动跨省对接:与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建立专项沟通机制,就母亲的烈属身份认定、待遇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明确两省在权益衔接中的责任分工。

3. 规范迁出流程:针对户籍迁出的烈属,建立档案随迁或共享机制,避免因档案缺失导致权益流失,从制度上保障跨省烈属的维权通道。

 

三、结语

 

湖南作为烈士籍贯地,有责任为烈属权益“保驾护航”,即便其户籍迁出,也应做好档案支撑与跨省协调工作。期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秉持“为烈士负责、为烈属解忧”的态度,推动问题解决,让烈士精神在跨省传承中不打折扣。

 
办件编号   2025082110605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答复内容  

经查,许大忠,男,汉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人,许大忠母亲陈秋英系湖南省耒阳市大市镇人,是陈功碧烈士的三孙女,嫁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许大忠舅舅陈小元现住耒阳市大市镇大市村14组(陈功碧烈士之孙),许大忠外婆徐运珍(陈功碧烈士儿媳)86岁,现和许大忠舅舅一起住,经许大忠舅舅及外婆陈述,陈珍南是陈功碧烈士的遗腹子,1984年陈珍南过世后,许大忠外婆领取了延长半年抚恤丧葬相关费用,关于陈珍南烈属的相关待遇均已落实到位,针对其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前期已多次做出答复,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褒扬纪念科0734862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