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县坤鑫中央广场小区招投标问题反馈  
信件内容  

衡阳市市场监督局你好!本人系坤鑫中央广场小区业主,现实名举报我小区开发商湖南坤鑫置业有限公司与“衡阳县和兴物业有限公司”在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事实与理由如下:经查,湖南坤鑫置业有限公司与衡阳县和兴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日期为2018年3月2日。然而,和兴物业公司取得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日期却为2018年11月30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招投标定标时间长达9个月,此举属于典型的“先定后招”、虚假招标,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期待县长的书面答复。

 
办件编号   2025082910634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向财政部门进行举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