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场监督局你好!本人系坤鑫中央广场小区业主,现实名举报我小区开发商湖南坤鑫置业有限公司与“衡阳县和兴物业有限公司”在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事实与理由如下:经查,湖南坤鑫置业有限公司与衡阳县和兴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日期为2018年3月2日。然而,和兴物业公司取得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日期却为2018年11月30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招投标定标时间长达9个月,此举属于典型的“先定后招”、虚假招标,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期待县长的书面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