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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投诉湖南莱斯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不诚信经营虚假宣传,诱导欺骗消费者  
信件内容  

我叫谭香琴,2025年5月2日我父亲和家人在该公司总监张伟的接待下参观了公司展厅,张伟给我们做了装修预算清单,工程价格16万承诺是除了水电以外,全包装修,中途没有任何额外的收费,还赠送全屋家电和软装。当天付了4万定金,签订了合同。后来他们安排人来量房出了装修设计图纸催促着又补齐余款10万元整,剩下1万等材料到期再付。2025年7月6日材料送来后被告知要安装需额外收费,不付费就不给安装,被逼无奈又支付了4.8万安装费。联系公司服务部胡经理时其却称16万只是墙板和吊顶的材料费,不包含软装,家电,人工,完全推翻了签合同时“全包”的说法。莱斯特公司业务部张伟在洽谈中故意混淆“全包”概念,隐瞒安装费、卸货费、软装费等关键费用,以“免费赠送家电家具”“无额外收费”等虚假承诺诱使人签约;合同履行中,服务部又以“合同仅含硬装材料费”为由推翻前期承诺。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口头承若-合同设套-中途加价”模式,系统性套路。明知业主的真实意图是装修的前提下,虚构“包工包料”的事实,诱骗业主签订合同,实施“套路卖”。现在很多人投诉他们,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调查他们公司,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件编号   2025090510657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答复内容  

谭香琴: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湖南莱斯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莱斯特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我局园区管理科工作人员前期已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验。目前,尚未发现能够证明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有效证据。您所提出的主要诉求,涉及您与当事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与矛盾,属民事合同纠纷范畴。

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莱斯特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暂不构成法定的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我局园区管理科工作人员已于9月8日致电莱斯特公司,要求其主动与您沟通,妥善解决合理诉求。据莱斯特公司方面反映,当事双方前期对于相关争议事项已于今年7月17日达成了书面的结算协议。

        如您取得当事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新证据,可通过12315平台补充提交。如您认为该公司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等犯罪,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