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豪: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园区监督管理科立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当事公司衡阳芙娅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无法联系,经现场核查当事公司未在注册登记地址实际经营。对于您反映的衡阳芙娅商贸有限公司的涉嫌虚假宣传事项暂难以查证。对于您的投诉诉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之规定,终止调解。”对投诉事项终止调解。建议您走司法程序或向平台方进行申诉维权。后续我局将按相关程序对其启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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