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高新投资集团(国企)不退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和谐小区押金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向你反映衡阳高新投资集团(国企)不退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和谐小区押金的事宜。

租房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和谐小区12栋1单元101

押金金额:1080元

租房公司:衡阳高新投资集团

退租时间:2024/12/31

诉求:退租资料在2024年12月底已向和谐小区物业提供,并由物业转交给高新投公司,到目前已将近一年,期间我多次联系高新投的工作人员邓总(电话:15367070333),一直未退给我。怀疑该国企挪用我的资金,群里另有5名富士康员工同样押金未退。该公司侵害群众利益,希望能尽早得到解决。

 
办件编号   2025102810850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答复内容  

租房押金相关问题不由我局负责,建议您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