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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投诉市自然资源局农村房屋确权工作不作为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

       你们好!

  我是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湾塘组村民陈柏,我要投诉衡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对于农村房屋确权发证工作不作为,对村民依法依规要求办理农村房屋确权发证诉求相互踢皮球。

  事由背景:

   1.2020年5月接村干部和组长通知,说市自然资源局与和平乡按国家政策要为村民办理房屋确权发证。2020年5月20日我们按约定时间会同生产队组长、村干部、和平乡房屋测绘工作人员,一起对我家农村房屋进行测绘测量,同时并提交了房屋确权相关资料申请。之后就再也没有房屋确认发证相关进度信息反馈了。

   2.期间在2022年8月、2023年5月、2024年9月、2025年10月分别4次致电市12345政务热线帮忙解决问题,得到的答复都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与乡政府仅让村干部做安抚工作,不答复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发证?不答复为什么不发证?一年又一年的拖延。

   3.近期两次咨询市自然资源局廖姓工作人员,一会说是乡政府没有递交办证资料,一会又说市政府有文件规定我村为控制区不予发证。要求拿出市政府相关不予办证文件,一直不给于相关文件。

   近期也关注国家发布的2025年中央1号文件规则,2027年农村房屋确权发证工作将结束。

   诉求:请局长责令依法依规尽快为我村办理房屋确权和发证工作;

 
办件编号   2025111010890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答复内容  

陈先生:

     您好!

您于2025年11月6号向“市长信箱”反映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湾塘村民小组农房发证一事(办件编号:20251110108909),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衡阳市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020】4号)的相关要求,明确了2020年开展的市本级农房“总调查,总登记”调查确权登记范围暂不包括城市建成区(三调标注的201图斑)及其上的房屋。

在接到您的诉求之前,我们已经关注此类情况。经实地调研,村组、乡镇、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多次会商,根据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对《关于印发〈衡阳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020】4号)文件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最终于10月份明确了将城市建成区(三调标注的201图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纳入了确权登记范围,为包括您在内的所有位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农房登记提供了政策依据。

您可执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前往您家附近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珠晖分中心咨询,按不动产登记流程进行办理。

联系人:曾婧祎          联系电话:0734-8818096

特此回复。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