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1970年生,今年55岁,自2017年起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至今已连续缴纳9年,若到15年缴费期时已经61岁,到62岁才能领,是否可提前补缴?或者可满60岁时补缴未交满的最后一年?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科回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调整方式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不调整,仍为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同步调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