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补缴社保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龙玲,籍贯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现在户口在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2002年7月毕业于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师范学校。8月进入衡阳市科技经贸职业学院(现在更名为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做英语教师和招生老师。一直在职校工作至2007年7月,期间,我办理了湖南省社会保险。2007年8月,我通过招考,入职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回龙中心小学。至今我在校工作18年,已经购买了社保18年。现在我需要补缴2002年-2007年的社保。我已经致电07348827347蒸湘区社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回复我,我属于学校,学校的社保都是由衡阳市社保管理。请问我应该怎么操作。我的联系电话是13640024758.

 
办件编号   2025122311033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办理情况;已在1月5日11时20分分电话回复。经系统核查,“衡阳市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已注销,无缴费主体。如需补缴2002年至2007年期间的养老保险,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原始依据办理补缴,您需补缴的时间段超三年,还需准备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指的是: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缴时段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具体文书的开具请咨询以上部门。法律文书为办理补缴业务必需材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