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档案事项  
信件内容  

敬启者:您好!

我87年大学毕业,分配到衡阳互感器厂工作,2000年后,国有企业改制下岗后自谋职业,在原国有企业工作期间,档案由企业管理。改制下岗后,档案在改制后的私人企业存留多年,再后来,改制后的私企不再保管原企业员工档案,叫我们将档案提走,现我们应该将档案如何处理?


 
办件编号   2025122511064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经核实,衡阳互感器厂为市属国有企业,企业改制后职工的各项事务请咨询衡阳市改制事务服务中心。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衡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自带档案存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