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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兼职没有保障  
信件内容  

兼职可以随意辞退,要求老板结清工资拖拖拉拉。最后还低于小时工资发放,对于老板一点处罚也没有

有两次做两小时的就发20,算上吃饭交通费都不够。辞退的理由就是说性格内向,不够活泼。又没有提前说明要求。劳动者的损失谁负责

 
办件编号   2026010811241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和劳动保障监察科回复:我局工作人员于1月8日与来信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事情的基本情况,并告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025年衡阳市城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