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省厅信箱留言收到回复如下,目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衡阳市城区保交楼、保交房、商品房烂尾重复信访项目验收认定及办证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明确,已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因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保交楼”项目,项目开发企业可向属地“保交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申请,经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在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达到条件的前提下,对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进行认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认定结果为项目办理首次登记。据向市住建局了解,该项目已向衡阳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条件认定,目前市住建局正在进行相关认定工作,待衡阳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认定意见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办证交办函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分户转移登记。
基于这个,恳请市局能争取年前完成认定并出具办证交办函,最好能提供相应对接联系方式,我们240户业主也真的急难愁盼此事太久太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