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请问衡发改价调 【2021】 8号里关于装修期间物业收费标准是否还在实行?  
信件内容  

请问以下文件收费标准是否还有效?

1.清运装修垃圾3元/平方米。清运墙体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超过30元平方米(按拆除墙体面积计算) 

2.装修服务费:电梯房0.03元/天·m

3.出入证工本费:用于制作装修工人出入小区证件支出。10元/证

4.装修押金:电梯房装修公司不超过2000元,业主不超过 1000元

5.停车服务费:室内1-2级服务等级40元/月,34级服务等级50元/月,5级服务等级60元/月,

室外规范停车位1-2级服务等级20元/月,34级服务等级30元月,5级服务等级40元月. 

6.装修期间除上述费用外,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办件编号   2026012911321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答复内容  

收费标准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建议您向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