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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投诉郑延超独任调查不示证、是非不分,滥用维修基金监管职权  
信件内容  

被投诉人:郑延超,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投诉事项:投诉郑延超履职严重失责、执法程序违法,偏袒物业、漠视业主权益,核查维修基金动用敷衍塞责,故意混淆争议焦点,涉嫌借维修基金事宜谋取不当利益,请求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严肃查处、依法追责。 2026年3月5日,我致电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反映吉祥花苑电梯维修基金动用争议,接电人郑延超未做任何核查,一味偏听偏信物业公司说辞,对我提出的核心异议置之不理。经我三次电话反复沟通,其才于3月10日到社区开展调查协调,但其全程执法程序严重违法:独自一人到场,未按规定配备两名执法人员,更未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证件号,调查后既未制作现场笔录,也未让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完全无视法定执法流程。 协调会上,物业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佐证自身无责,我却当场提交了物业维护失职、电梯核心配件更换仅1年即损坏(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关键证据,同时指出物业无法提供本次维修配件发票、去年十几万元大修40余个配件仅一张总发票,严重违反财务规范,涉嫌违规套取维修基金。我还明确告知郑延超,争议焦点是维修不符合基金动用条件,并非业主签字问题,但其刻意无视,故意安排推动动用基金的业主到场搅混水。 整场协调会,郑延超全程未核查双方证据,未对争议焦点作出任何认定,无任何实质性结论,纯粹走流程敷衍了事。截至今日,其及维修资金中心未就此事作出任何回复。作为维修基金监管工作人员,郑延超身负法定审核监管职责,却执法程序违法、履职全面缺位,是非不分、偏袒物业,无视业主合法证据,完全置百姓财产权益于不顾,其种种行为疑似为违规动用维修基金铺路,涉嫌借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性质恶劣,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履职形象。 请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本投诉后,立即告知我本案办案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定期反馈办案进展,并将对郑延超的查处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我的上述住址!恳请贵单位火速介入,对郑延超履职失责、执法程序违法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还业主公道

 
办件编号   2026032411517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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