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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国贸前海湾7#栋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函  
信件内容  

尊敬的住建局局长及各位领导:

本人系衡阳市蒸湘区国贸前海湾7#栋业主。现就该项目因开发商原因长期不组织7A#栋及地下室竣工联合验收,导致7#栋整栋无法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大证)、业主分户不动产权证长期无法办理的问题,向贵局实名投诉并恳请督办。

本人所购房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业主已正常入住、全款购房发票已全部开具。经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贵局咨询核实:7#栋与7A#栋同属一个规划单元、共用地下车库、人防、消防等配套系统,属于整体验收范围;因开发商长期拖延、拒不主动申请7A#栋及地下室竣工联合验收,直接导致整个组团无法完成规划、人防、消防、竣工等联合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受理7#栋首次登记申请,全体业主分户产权证因此被长期搁置。

上述问题完全是开发商自身履约不力、不作为造成,既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开发商协助业主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定责任,也严重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约定,已构成明显违约,严重侵害7#栋全体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正式向贵局提出以下诉求,恳请依法依规督办:

1. 请贵局督促开发企业立即组织、启动7A#栋及地下室竣工联合验收相关工作,明确整改节点、验收时间表并对外公示;

2. 待联合验收通过、完成竣工备案后,督促开发商立即办理7#栋不动产首次登记(大证),协助全体业主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

3. 请贵局依法对开发企业拖延验收、损害业主权益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问责,并督促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4. 请将处理进度、整改结果及时向业主反馈,保障业主知情权。

望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谢谢!


 
办件编号   2026051211700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答复内容  

据了解,开发商称今年之内完成联合验收,取得总证后可以办理分户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