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唐小聪(衡阳县三湖镇甘泉村糠皂组村民)实名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易斌、村民小组组长唐永良,于 2024 年至 2026 年期间,相互勾结假借公益项目名义。
未经审批两次非法侵占我合法确权的自留山,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损毁林地及土地附属设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 4.7 万元,且基层监管缺位导致违法行为持续升级。
2024 年,二人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林地占用审核、采矿许可手续,未履行民主程序、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队开挖我位于糠皂组的自留山进行公路改造。施工中超范围开挖山体,将开采出的矿石、林木私自售卖牟利,所得款项未入村集体账户。事发后二人推诿责任,仅支付 3000 元象征性补偿,远低于此次山体、林木及矿产资源的实际损失。
2026 年 5 月,二人再次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对同一块自留山进行大规模开挖,我因回家办理丧事才偶然发现。此次施工不仅超范围损毁挂果油茶林,还擅自填埋我家饮用水井,导致用水困难。二人编造 “村级十五五规划道路建设”“防止山体滑坡” 等虚假理由搪塞,无立项、用地、采矿等任何法定手续,属于典型的 “五无” 违法工程,且开采矿石去向不明,存在非法售卖牟利嫌疑。
我多次沟通并向镇政府反映均未得到有效处理,二人至今以 “公益项目无需补偿” 为由拒不承担责任。
现依据自然资源部门职责提出以下请求:
立即责令二人停止一切非法开挖、采矿行为;
对二人非法占地、损毁林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被损毁的自留山、油茶林、矿产资源及水井损失进行全面评估,责令二人按评估结果全额赔偿;
责令二人在规定期限内恢复被破坏的土地原状和山体生态植被;
如二人行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犯罪,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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