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66年5月出生,于今年5月年满60岁,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养老保险退休已办理完成,去医保部门办理医保退休时,医保实缴年限不足。我父亲于1982年-2003年在衡南县传动机械厂工作时为视同缴费,已有20余年的医保,但根据湖南省医保退休政策,医保退休需满足缴费30年且实缴满13年。但我父亲在2009年起进入衡阳金化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工作直到26年5月退休,中间无任何变动,10年1月开始缴纳社保,至今有16年多的时间,怎么会存在医保实缴缴费年限不足的情况呢?在医保部门查询发现,我父亲的医疗保险是从19年4月才开始缴纳。而我父亲的养老保险是从10年1月开始,期间有9年多的时间只缴纳了养老保险未缴纳医疗保险,现导致我父亲办理医保退休不成功。公司长期只为我缴纳养老保险,未依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现正式投诉,要求单位限期补缴在职期间欠缴的医疗保险及产生的滞纳金,麻烦依法核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