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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北京城建欠剩余欠款未付款的投诉  
信件内容  

申诉内容:承建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供货总货款11060931.49,已收11060931.49,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同意确认支付利息2652853.74,已支付1180125.92,总欠利息款1472727.82。
案件及判决情况: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京0105执52174号民事裁定,因申请人做了诉前保全,得以成功划扣了共5788220.41元,剩1472727.82元利息损失(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以261.204吨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8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2元/吨/天的标准计算)口头约定26年1月前支付而未支付。

 
办件编号   2026061111823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答复内容  

法院已作出裁定,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