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由:
本人投诉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对患者王芳国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患者王芳国于2022年6月16日20:39因“意识障碍”入住该院EICU(急诊重症监护室),约2小时后,家属于当晚22:11左右放弃治疗并办理退卡出院。患者在EICU的实际时间仅为2小时左右。
然而,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详见附件),医院收取了以下明显不合理的费用:
1、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项目编码:63和72)重复收取:
医院在20:02:48和22:11:51分别结算了1日的床位费,共计120元(60元/日*2日)。
质疑理由: 根据《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通行医疗收费原则,“床位费”按“日”计算,入院当日不足24小时的按一日计算。患者仅在当晚入住一次,实际占用床位时间不足3小时,医院重复计收2日床位费的行为,已构成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
2、“小抢救”费用(项目编码:9和66)重复收取:
医院在20:02:48和22:11:51两个时间点,分别收取了1次“小抢救”费用(39.5元/次),共计79元。
质疑理由: 两次收费间隔仅约2小时,且根据医院提供的《护理记录》,在此期间患者并未发生两次需要独立结算的、完整的抢救事件。该收费行为不符合“一次抢救、一次收费”的原则,涉嫌将一次连续的抢救过程分解并重复收费。
投诉请求:
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恳请贵局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