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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请书面回复:购房合同电子签署是否认可,备案是否可以,网签是否会同步银行,是否是指定的系统  
信件内容  

尊敬的贵局领导

 随着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同时也基于绿色环保等深入人心,加之用人单位提升企业效率,降低人力、物力、财力成本的考量,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签约方式开始兴起,方兴未艾。电子合同极大的节约用人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能够做到长期存储,同时也对节能减排作出巨大的贡献。且电子签名法在2019年进行修订时,将第三条不适用电子签署的法律文件中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合同类型删除,即按照电子签名法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合同可以进行电子签署。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贵局是否接受电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备案。从国家政策层面,贵局是否鼓励、支持电子合同取代纸质合同? 以上,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办件编号   202002132139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2月13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年02月14日  
答复内容  

商品房交易和监管,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签以及备案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请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