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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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您好,关于群众投诉衡南县星火实验中学一函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该家长反映星火实验中学七年级开学以来,要求学生到指定地方购买200多元资料。根据我们调查:该校本学期从未要求学生购买过任何学习资料。有个别学生想得到零花钱,以买资料为理由向父母要过钱,也有部分学生为了提高学习成绩,在各书店或网上自行买了一些资料书。 该家长反映星火中学本期要求七年级学生补课,800元一科。我们核实:该校没有组织任何学生补课,学校也在校内各时段进行了一一排查,不存在有偿补课行为。 我们要求该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纪检等人员不定期到教室、办公室、教师宿舍、周边小区进行巡查,一经查实,立即严肃处分。同时,我们也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努力争创风清气正的校园,感谢广大家长及群众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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