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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举报雁城国际公馆住宅小区的开发商违规收取该小区地下室停车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发改委:现向贵委举报雁城国际公馆住宅小区的开发商违规收取该小区地下室停车费一事:雁城国际公馆住宅小区目前只有一期交房,未成立业委会,该小区的开发商违反《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文件的规定,未与已入住业主协商收费价格,就强行收取地下室停车费用,而且收费超高,要480块钱一个月,导致大部分业主因承受不起停车费用而不敢停车到地下室。以前免费停车的广场也已设卡,将要收费,长期停车也停不起,小区业主的车辆就将被迫乱停乱放,让小区周边比较糟糕的生活环境乱上加乱,影响市容市貌。因停车费的问题,还引发了小区业主集体维权并与开发商发生肢体冲突。当前,衡阳市上上下下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个停车引发的系列问题就可能拖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四条“后腿”,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大局,另外,虽然取消了事前审批,但事中事后的监管不能缺位,所以,请求贵委尽快查处。  
办件编号   201903154333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3月15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19年03月21日  
答复内容   你好,你关于雁城国际公馆住宅小区的开发商违规收取该小区地下室停车费相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如该地下车库车位有产权方,你可与产权方就停车费用进行协商确定。 2、如该车位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一)5.“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的规定,该停车费用为市场调节价,无需报我委审批。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