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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佳源罗马都市物业费及车位费、管理费过高的问题
信件内容
佳源罗马都市无论何时收房及入住,均从2019年1月起收缴物业费,车位380一月,买了车位的也要缴每月80的管理费,这些费用标准远超衡阳其它地产,已达到甚至超过国内一些一线城市。罗马方声称是衡阳物价局定价指导,请问是否属实,收费标准可有依规?若不是,那么该向何部门投诉监管罗马的漫天要价行为,以保障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办件编号
201902234333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2月23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19年02月26日
答复内容
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商议制定,且应公示在醒目位置,物业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我委只进行备案监测,不能强行指定,也没有硬性的收费标准,如果觉得物业公示只收费不服务,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或者采取司法诉讼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