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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社保卡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的社保金融卡是由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团结管理处单位统一办理的,现已领到卡. 我在深圳这边的工商银行网点已激活金融卡的功能. 现接到村里通知,社保卡必须在2019年10月底去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启用手续. 请问这个启用手续,是指金融卡的激活还是医保/社保功能的激活? 如果我的社保卡10月没有激活医保/社保功能,是不是11月就作废,要重新办新卡呢? 请帮忙回复下,很急,感谢!

 
办件编号   201910294461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19年10月31日  
答复内容   你好,已领卡的可以在发卡行任一网点激活金融功能,按您反映的情况,属于已激活,无需更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