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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建议规范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信件内容     现在越来越多的单位招聘要求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些要工作经历证明,有些要同意报考证明,有些要在报名表盖章,五花八门。各部门招聘时间比较分散,导致很多单位对同一人要多次反复开同样的证明。故建议:一是规范同意报考证明格式;二是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人社局备案,拿到备案号一年内参加考试不用再重复开具证明。三是不是要求复印件证明也可以?  
办件编号   201907224516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2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19年07月24日  
答复内容   你的建议很好,下一步我们将在公开招聘简章中统一明确《同意报考证明》格式。《同意报考证明》当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