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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火车票补票计算有误  
信件内容  

衡阳市市场监督局:你好!

      我于2021年4月7日从长沙火车站乘

坐Z335次列车回衡阳,由于没给小孩买儿童票,小孩身高已超过1200mm了,在衡阳火车站出站时被工作人员拦下来补票。成人票是28.5元一张,儿童半票是14.5元,收费费2元,我当时跟衡阳火车站工作人员说儿童半票计算有误,工作人员不听。我现在请衡阳市市场监督局工作出面差事,这种工作态度,我的要求不高,计算有误的票价双倍退还于我。谢谢!!

 
办件编号   202104075602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4月07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答复内容  

你好:

关于投诉衡阳火车站儿童半票计算有误的问题,我局价格监督检查科核实情况如下:

1、经与投诉人电话核实,反映2021年4月7日从长沙火车站乘坐Z335次列车回衡阳,购买成人票1张,金额28.5;在衡阳火车站补买长沙站至衡阳站儿童半票1张,金额14.5元,投诉人认为长沙站至衡阳站儿童半票应为全票的一半14.25元。

2、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3日和14号先后致电衡阳火车站核实李军投诉情况。该站客运车间反映,《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第五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以5角为计算单位,不足5角的尾数按2.5角以下舍去、2.5角及以上进为5角处理。国家铁路的行李、包裹运价及客运杂费的尾数保留至角。对浮动票价应分别按票种处理尾数。”经核实衡阳火车站出售给当事人长沙站至衡阳站儿童半票1张,金额14.5元符合《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第五条规定,衡阳火车站没有违规收费。

3、我局执法人员已将检查情况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