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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市的“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及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办法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

得知长沙已开放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并已于2020年2月实施《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的财税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及对网络货运(无车承运)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实施财政奖补等政策,想咨询一下衡阳当地的物流企业,已自有建设网络货运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的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办理?另衡阳当地是否有针对网络货运平台项目实施财税及财政奖补政策,若有,具体细则是什么?


 
办件编号   202105085661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5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答复内容  

湖南恒润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贵公司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衡阳市的“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报流程及材料问题

(一)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等;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线上服务能力认定需具备已下几点:

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

2. 公安部核准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 网络平台已经按照要求接入省级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证明材料;

4.  互联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

5.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6. 平台服务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

7. 真实性声明;

8. 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受理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后,按要求逐级上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出具能力认定结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官网公示。

(四)申请行政许可: 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人,方可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关于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咨询问题

衡阳市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方案正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正研究出台具体方案。

谢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