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7日,我家迫于租房快到期,办理收房手续,其中物业管理费是从2021年4月1日算起,房产证待办费收960元,没一点依据。今天有邻居看到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21年4月22日发出的《责令停止使用通知》(具体内容,附后),然而此通知很快就被撕掉。作为业主,真的很无奈难言,多次参与维权(包括延期交房、质量问题),就有多次的心灰意冷,感受不到开发商、物业的真诚与温暖。现在收房了,感觉更加没底,辛苦攒下的钱及后每月的还贷,就这样被忽悠吗?我们还能获得什么呢?希望政府能关注此事,给无能无力的业主一个指示,谢谢!
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令停止使用通知
衡阳市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的“福龙湾10#栋、11#栋”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未组织竣工验收,已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对福龙湾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并组织竣工验收。否则,我站将一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对你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