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雅士林江岳府Y26栋502号住户(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唐健)在楼盘未验收之前,对房屋进行违章改建施工,施工过程中,不进行防护,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后续施工中造成102号住户家中大量积水,不仅不认错,还蛮横无理,还在受害者家中私自录视频、拍照。后续还强制施工,受害者阻拦未果,还准备殴打受害者。这是一位人民警察应该做的事情吗?请领导,为市民声张正义,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