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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市雅士林江岳府Y26栋502号(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唐健)违章施工和动手打人的情况说明  
信件内容  

衡阳雅士林江岳府Y26502号住户(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唐健)在楼盘未验收之前,对房屋进行违章改建施工,施工过程中,不进行防护,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后续施工中造成102号住户家中大量积水,不仅不认错,还蛮横无理,还在受害者家中私自录视频、拍照。后续还强制施工,受害者阻拦未果,还准备殴打受害者。这是一位人民警察应该做的事情吗?而且本人已多次向贵局反映无果,且未曾接到一个回访电话,不知道贵局是否还是为民办事。实在不行,我只能想纪委反映此事。希望贵局能够给与答复。

 
办件编号   202109075971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