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我局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您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衡山县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160元。 二、大病报销和医疗救助政策 1、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3 万元(含)部分报销 60%,3 万元以上至 8 万元(含)部分报销 65%,8 万元以上至 15 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85%。2021 年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限额统一为 30 万元。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待遇普惠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2、城乡低保(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县内:保内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起付线)减去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特惠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费用×70%。县外:保内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起付线)减去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特惠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费用×50%。 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三、特殊门诊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和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通知》精神,对终末期肾脏病(已确诊)血液透析(含滤过、灌流)或腹膜透析治疗的月总费用4500元(含透析费、透析液、常用药品、常规检查检验费、腹膜平衡试验等费用),不包含发生严重并发症住院治疗费用。参保居民医保基金按该病种月标准的 80%支付。 至于您提到的“租房补贴、低保等级”,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