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1月22日,常宁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执法人员在岳临高速出口处防疫值班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台非运营小车带两名陌生旅客从广州出发到常宁下高速。乘客目的地是常宁市洋泉镇同心村,据乘客讲两人共支付458元。乘车前车主与乘客不相识,其行为涉嫌非法载客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将车辆予以暂扣。 1月23日经调查了解和当事人(车主)陈述,当事人有固定工作,此次网络平台载客行为仅是当事人第一次以顺风车名义载客,收取拼车费较少,不具备以营利为目的运营载客。相关执法大队当日决定不予立案,并向当事人宣讲政策法规后,取消车辆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随后当事人取回了被扣车辆。 感谢您对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