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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融冠云城收取20-30万内部认购金是否合规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2年2月5-6日两次前往融冠云城临时售楼部看房,被多次告知现在认购需要缴纳20:30万的认购金,我想知道在房地产行业管控如此严格的今天,该做法是否合规?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是否能保证买房人的资金安全?是否会步恒大地产的后尘?该楼盘销售人员表示衡阳的楼盘都是这样操作的?我想了解是否有政策和文件的支持?

 
办件编号   202202066257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2月06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2月14日  
答复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预订金、诚意金、定金等性质的费用。据我局调查了解,融冠云城项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我局未发现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相关购房协议和收取相关费用的收款收据,但我局要求开发商如有上述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改正。欢迎群众向我局提供该项目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相关购房协议或收款收据,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