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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举报常宁市住建局不执行《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违规事实  
信件内容  

我是湖南康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李豪,我公司在湖南省电子卖场参加了竞价。竞价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常宁市培元小区1栋-51栋楼楼梯间顶层防水及下水管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6202203086537626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员 18374732090 报价起止时间:2022-03-08 09:49 - 2022-3-11 15:00结束。我公司按照响应附件要求正规操作了合法的竞价,并且以第一名合法预成交。按照《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竞价要求我们是合法成交供应商。然而采购单位在文件没有注明特殊要求所有报价清单必须盖公章的情况下,以此条理由把这次竞价作废。在预成交时采购单位也无任何电话沟通通知,不认真领悟文件精神,不执行国务院令和财政厅颁布的文件此,在无视法律法规,对待供应商歧视待遇的情况下,漠视供应商利益,依然以官僚主义的作风,采购人员单方面把竞价作废。按照《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允许设置障碍干预公平竞争。请求职能部门督察此事,解决好我以下事项:第一恢复我公司合法中标权。第二赔偿我公司损失。

最后常宁市住建局以公开招标的文件来处,他的处理意见如下: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以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请仔细阅读《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竞价要求第三十条

实际竞价是采购单位提供清单,在平台报价即可。职能部门可以咨询湖南省电子卖场客服中心,只要在竞价文件没有需求的,直接报价即可生效。也可以按照财政厅颁布文件《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执行。

请求职能部门督察,给我解决我的处理意见。


 
办件编号   202204026412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4月0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4月03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监管权限,常宁市住建局政府采购活动由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交办常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34-769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