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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金管字【2021】12号文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规定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我为衡阳市某单位2021年新进人员,我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远超5年,目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纳10个月,我的问题如下:

(1)根据衡金管字[2021]12号文件,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是属于衡金管字[2021]12号文件中的差别化贷款政策中的第一条还是第二条的规定?

 
办件编号   202204036415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