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女士: 您好!您于2022年9月已通过“主任信箱”咨询过这个问题。我们也详细对您进行了回复。现再次回复您: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其范围并不包括遇到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过去一段时间,我中心和全国部分中心一样,在资金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考虑到有部分家庭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出台了“大病提取”这项政策。随着我国医保政策的普及,职工生病有医保报销及重大疾病保险等医疗救助体系,而且2020年底我国已经整体脱贫,因此,为了让住房公积金回归到支持缴存职工购置自住住房的属性上来,我中心于2021年4月出台了《关于调整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该政策充分考虑到了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将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范围调整为“缴存人及其配偶”。因此,您公公和婆婆住院不可以提取您的公积金。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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