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先生: 您好! 我局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您关于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事项问题的网上咨询,单号(2023082282340),咨询内容为:您于2022年2月份开始提交相关个人建房资料至今未得到审批一事。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贺诗喜于2022年2月开始提交的个人建房资料,至2023年7月才通过各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建房政策,2023年8月上旬衡南县自然资源局才收到贺诗喜提交的村民建房申请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一个批次的村民建房的申报材料应包含二户以上的申请,待申报资料齐备后,拟以《衡南县 2023年第四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 (村民建房)》上报市局审批。 我局将督促衡南县自然资源局尽快完善申报资料上报市局审批,并积极主动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和服务,满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实现农村村民户有所居。 特此函告。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4日 |